根据国家局2019年3月2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的公告》(2019年第25号),我中心组织遴选了第八十七批参比制剂(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31日(10个工作日)。
附件:
《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八十七批)》(征求意见稿).docx
2024年10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cde.org.cn/main/news/viewInfoCommon/f502ea29ef20f0a2076c502e080761d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