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挂网规则进入密集出炉。
继新疆、贵州等地公开发布新版药品挂网规则征求意见后,5月23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通知,针对《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5月30日。
进一步明确挂网形式和价格联动
从《意见稿》内容来看,同种药品同厂牌差价比价关系地区间的差价比价关系进行了详尽的规范:
同厂牌同种药品在平台新申报挂网价格的,除另有规则的集采中选和续约等药品外,不超过已挂网省份挂网价格或已挂网省份其他剂型、规格、包装挂网价格按《药品差比价规则》换算的结果,同时存在多种比较锚点的,按照“先包装后规格再剂型”的顺序就“近”比较,排除倒挂。
省际间价格联动时,口服制剂最小零售包装单位价格差异在5%且5元以内的,注射剂以及其他剂型最小制剂单位价格整数位及小数点后第1位均相同的,视为价格一致,不强制要求向下联动。企业应在外省新的更低挂网价格执行30日内在我省招采子系统申报价格信息,自主发起价格调整。
剂型、规格和包装间的差价比价关系:除符合地区间的差价比价关系外,对于成分相同、厂家相同的药品,企业申报不同剂型、规格和包装的挂网价格,原则上应符合《药品差比价规则》。
片剂、胶囊剂从多剂量包装变更为单剂量包装的,单剂量包装满足常见疗程周期最大用量的包装规格作为比较锚点,按照不高于多剂量包装(主流包装数量)挂网价格中位数确定挂网价格,或按照日均治疗费用保持相当原则确定挂网价格。单剂量包装的其他规格以锚点价格为基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形成挂网价格。
中成药申报挂网,重点关注相同剂型的日均治疗费用差比价、包装数量和装量差比价。不同渠道间的差价比价关系:企业申报挂网价格原则上应与供应当地定点民营医院价格保持相当。企业申报挂网价格原则上应与当地社会药店零售价格和互联网售药平台“即时达”价格保持相当,申报价格高于当地社会药店零售价格和互联网售药平台“即时达”价格集中区间1.3 倍的,平台应及时督促企业调整挂网价格至合理水平。
新疆、贵州各地挂网规则已出台
相较于新疆和贵州,广东版《意见稿》与《挂网共识终稿》通篇的政策表述和具体要求契合度为三版最高。根据易联招采网梳理和分析,广东版《意见稿》仅对极个别表述进行了删减:1.“问题”药品的价格管理更为严格《意见稿》取消了对“挂网不挂价”药品逐步清理完善的“过渡期”,直接列为无效判定;对于存在历史遗留的部分药品也取消了一次性补充挂网的“窗口”。2.加强对药品挂网采购情况的监测分析,政策导向从国家层面的“鼓励”变为“强制”,对于当地医药集采机构的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提高。
此外,作为医药产业大省,广东版《意见稿》在《挂网共识终稿》的基础上增补了一些详细和严格的规定,主要变化包括:
新增了多类药品的挂网要求,推动创新药品加速落地:国家/广东省及地市创新药械(含古代经典名方、新药)享绿色通道,优先审核挂网;新上市药品挂网时需提交药品价格申报承诺书及相关成本表,挂网价需不高于国际最低价或企业承诺价。
明确了省采中选、续约药品按中选价直接挂网的要求(为三版挂网细则中首次提及,集采相关药品挂网规则更加完整)。
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在《意见稿》的“基本要求”和“附则”部分多次强调,企业需对提供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依据《挂网共识终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5月底前修订印发本地区药品挂网规则”的要求,可以预见,挂网共识在5月份下旬,各省将持续密集落地。
5月15日,新疆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挂网细则(征求意见稿)》整体内容框架与此前网络流传的《挂网共识终稿》大致相同,对部分内容进行删减、新增及优化。
5月22日,贵州也发出了征求意见稿。相较于《挂网共识终稿》侧重于对药品价格相关失信情节的证明信息承诺,贵州《意见稿》中明确“承诺主动提供药品追溯码信息,配合做好药品追溯码扫描工作”贵州首次将药品追溯码引入省级挂网共识规则中,进一步推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旨在提升监管效率。
在业内看来,随着各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共识出台,标志着我国医药价格治理迈入标准化、透明化的新阶段。通过统一规则、强化监管、激励创新,政策既保障了患者用药可及性,也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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