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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四分局“四个强化”全面启动2023“药品安全春风行动”
发布时间:2022-12-27 09:09 阅读次数: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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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新疫情防控形势下药品安全工作,有效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保障2023年元旦、春节和全国、省“两会”等特殊时段药品安全,第四分局根据省局统一部署,12月16日,全面启动辖区2023“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印发分局《2023“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推出四个强化,力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检查重点。将辖区内疫情防控用药品生产企业,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二类以上)生产企业,新冠疫情治疗药物经营企业等作为重点检查企业。


二是强化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监督检查计划,按月分解工作任务,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任务清、责任明、措施力,全力保障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落地见效,推深走实。


三强化主体责任。分局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属地企业传达春风行动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深入排查、消除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两法两条例”学习,结合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认真贯彻省局《关于促进安徽疫情防控药品安全可及的通知》《关于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全力以赴保障相关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四是强化工作要求。宿州、淮北两地执法人员,努力克服新冠疫情防控特殊形式带来的影响,统筹兼顾、协作联动,形成合力,采取电话调研、线上巡查、实地检查等方式,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药械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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