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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原料药变更的问答》(2024年第27号)
发布时间:2024-06-14 09:08 阅读次数: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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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和指导当化学原料药的生产工艺、生产场地、生产批量、质量标准等发生变更时,相关制剂持有人应进行哪些研究工作,并进一步明确当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供应商发生变更时,相关制剂的技术要求,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原料药变更的问答》(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原料药变更的问答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4年6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cde.org.cn/main/news/viewInfoCommon/b04886e743179eb9ff03deb6345700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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